单方可以自行处分共有房产吗?应该如何进行法律处理?

根据以上内容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单方可以自行处分共有房产吗应该如何进行法律处理
法律唯据表明,仅于获得合有人一致赞成之情况下,方可交易共有时产。
然而,若第三者为诚然之心的第三者,且已完成房产权过户备案程序,则此等位居第三之人得以依照善意获取制度来取得房产所有权。
法律法规引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一条:无分之权利人将特定不动产或动产出让予受让人时,所有权人得主张取回来;不过法律明确规定他种情形的除外,符合以下条件的,受让人才能够取得该项特定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:(一)受让人在受让该特定不动产或动产之时曾经具有善意;(二)其所支付的价款符合合理的市价;(三)出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须进行登记的,已经完成了必要的登记手续,而无需登记的,也已实际交给了受让人。
对于那些遵循上述条款而取得不动产或动产所有权的受让人而言,原所有人享有豁免权,可以向无分之权利人要求损失赔偿。
至于当事人在善意情形中获得其他物权的,亦可参考并援用前面两种规定。